更新时间:2025-03-17 21:40:06
在法律实践中,“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是两个常被混淆的概念。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未经授权便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这种行为通常对被代理人没有约束力。而表见代理则是指尽管代理人实际上没有代理权,但由于某些外在表现足以让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从而使得被代理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情况。
两者的关键区别在于相对人的主观状态。若相对人明知代理人无权仍与其交易,则构成无权代理;若相对人基于合理信赖认为代理人有权代理,则可能成立表见代理。理解这两者的区分对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操作中,明确界定这两种代理形式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并指导司法实践更准确地适用法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