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4-07 19:43:24
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合同的签订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那么,在《民法典》中,要约与承诺是否直接等同于合同成立呢?答案并非完全肯定。🤔
首先,要约是指一方希望与另一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承诺则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当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合同并未立即成立,因为还需要受要约人的承诺来完成整个过程。一旦承诺生效,合同才正式成立。🎉
然而,《民法典》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要约人在要约中明确表示其内容不可更改,或者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该要约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则即使没有明确的承诺,也可能视为合同成立。💼
因此,虽然要约与承诺是合同成立的重要环节,但并非所有情况下都能简单地将两者划等号。在实际操作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