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27 05:44:07
转社保需要的手续如下:
1. 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及申请表,需提供转出地的缴费凭证原件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2. 办理相关手续的转移申请后,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会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向转出地社保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转出地社保机构收到接收函后,核对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情况,划转金额并产生基金转移的凭证。并将这些信息及相关材料提交至转入地社保管理机构进行进一步审核。转入地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办理相关的手续。如果转入地的社保管理机构审核不通过,会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在这个过程中,申请人可以携带身份证件和缴费凭证原件进行办理转移手续。如果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需要携带相关证明前往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如果参保人员在离开就业地时未提供转移手续的社保机构,可以选择保留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并在后续申请转移业务时提供个人缴费凭证及单位缴费明细等信息以进行现场确认及审核转移。在完成审核后办理相应的社保转移手续并进行缴纳记录的归档工作。至于具体的转移手续要求,各地可能存在差异,请以当地社保局的要求为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手续请以当地社保局要求为准。